医疗应用政策

医疗应用限制注意事项:陶氏不会故意或在明知的情况下将任何产品或服务 (简称 “产品”) 销售或提供样品用于以下商业性的或开发性的用途:

  1. 与人体体液或内部组织长期或永久接触的应用, “长期”是指连续使用超过72小时(除PELLETHANE™ 聚氨酯弹性体为30天外);
  2. 脏修复仪器中,不管这种仪器植入人体内多长时间 (“心脏修复仪器” 包括但不限于起博器导管或仪器、人造心脏、心脏瓣膜、主动脉间气囊和控制系统、以及心室旁通辅助仪);
  3. 用在维持或延续生命的医疗设备中的关键部件;或
  4. 专供孕妇的用途或者专门用于促进或影响人类生育的设备。

陶氏要求,考虑将陶氏产品用于医疗用途的客户要通知陶氏以便可以进行适当的评估。

陶氏不会保证或宣称其产品适用于特定的医疗用途。医疗设备和药物制造商有确定陶氏产品应用在其产品上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技术适宜性的责任。关于陶氏产品应用于任何医疗用途的适宜性,陶氏不会作出明确或暗示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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